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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目的
 
  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中的优秀者,以利于他们完成科研工作任务,并迅速成长为各类高水平专业人才,为我国科技、教育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防建设做出贡献。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等级与金额

资助金共分为二个等级:
一等:20000元人民币
二等:10000元人民币
申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较好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研究工作中做出过优秀成绩;
2、 申请资助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3、 具有完成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工作条件。
申请人的范围
  此项基金是专门为国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因此,其他任何人不能申请此项基金的资助。即使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如属下列情况,也不能再申请资助。
  1、 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的;
  2、 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曾申请过两次但均未获批准的;
  3、 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助金的时间
  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院报到后,即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出资助申请。
申请者应向研究生部提交的材料

  1、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
  2、 由本学科领域内两位教授(研究员或其他相当职称人员)在上述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申报和评审

  1、 申报和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每位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有两次机会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已获资助或六个月内期满出站的除外)。
  2、 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请材料于每年的三月和六月交研究生部统一办理。

资助金的使用与管理

  1、 博士后研究人员所获得的资助金只能作为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如:添置必须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聘用临时辅助人员以及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等,不能用作本人的生活费用。
  2、 资助金主要用于获得者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流动站拨至获得者所在单位财务。资助金获得者应根据研究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自主支配并合理使用资助金。财务部门要单独立帐,代为管理和监督。资助金获得者每年1月须向研究生部提交资助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效益的书面报告。
  3、 用基金购买的属研究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属于国家财产,属其研究工作必须的上述物品允许带到工作单位(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单位)或新站。各所及博士后本人对用博士后基金购买的上述物品应分别登记。博士后离站时所在单位应将物品交接单用公函寄至博士后分配单位,并要求回函。
  4、 如遇下列情况,资助金获得者不能带走用资助金购买的物品;其未用完的资助金,留给院研究生部用于我院的博士后工作。
  1) 资助金获得者期满出站后不再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
  2) 资助金获得者中途退站或被设站单位除名的;
  3) 资助金获得者在站期间不按实际需要使用资助金,有意 留到出站后使用的;
  4) 上述物品是用资助金和其它经费合在一起购买的;
  5) 用资助金购买的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等属整个装置的配套部分的。
  5、 基金会对博士后科学基金统一管理,办理资助金的拨款手续,并对资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使用不当者,基金会有权追回其部分或全部资助金。
  6、 资助金由博管办拨至我院研究生部,而后再由研究生部转拨至博士后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单独立帐,代为管理和监督,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管理费。
  7、 资助金获得者在站期间利用资助金短期(三个月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其他学术交流活动时,如其所在单位确实无法解决其出国所需外汇,可向基金会申请,由基金会负责将人民币资助金调换成外汇。
  8、 资助金获得者申请调换外汇时,必须认真填写《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获得者作用外汇申请表》,并按表中所附的《申请和使用外汇须知》办理有关手续。
关于项目成果管理
  1、 基金资助项目所获成果符合鉴定条件的,由资助金获得者和我院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申请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书面报告基金会。
  2、 基金会对资助金获得者取得的科研成果享有相应的权益。资助金获得者在国内外发表有关论著时,应根据项目资助的不同情况,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This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This Project was granted financial support from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字样。
  3、 资助金获得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属产品并取得经济效益,或者资助金获得者直接对成果进行转让时,基金会按资助金在项目总投入中占的比例回收相应的报酬。
  4、 资助金获得者期满出站前,须向我院研究生部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资助金的使用情况和所起到的作用;资助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研究目标;取得哪些重要研究成果,其科学意义、应用前景、推广开发价值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何;今后进一步研究和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产品或与市场接轨的意义等,由研究生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资助金获得者办理出站手续,在提交有关出站登记材料时,应一并将上述总结报告交给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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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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